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

时间:2022-01-14 点击量:

学院各单位:

   现将2022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出版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资助范围

1.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类普及读物;

2.宣传解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策类普及读物;

3.宣传解读《民法典》以及反映法治建设在福建的生动实践的法治类普及读物;

4.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创新传承优秀传统文化,体现福建地方历史文化的文化类普及读物;

5.传播社会科学知识、服务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知识类普及读物。

不接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申报:

1.译著、工具书、论文及论文集、教材、软件、音像电子制品、对策性和工作性研究报告、自然科学普及读物等;

2.申报项目存在学风问题或知识产权争议的;

3.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,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%以上;

4.与以往立项项目选题重复或相近的;

5.学术性、学理性强的项目选题;

6.已经获得其它项目经费资助的;

7.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、政治敏感话题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1.申报项目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,体现主旋律、弘扬正能量。

2.申报项目具有科学性、知识性和可读性、趣味性,通俗易懂,雅俗共赏,适合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公众阅读。

3.出版资助项目的申报人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(著作权属多人时,由主要撰写人或主编提出书面申请,并须由全体编写人员签名同意,著作权必须无任何争议)。

4.申报材料应具备鲜明主题、基本框架、部分样章和主要参考文献。

5.最终成果形式应为中文汉字图书,鼓励图文并茂,字数一般在8万至10万字之间(含图片,且图片应无知识产权争议)。重大题材系列的字数可视需要增加。

6.项目负责人须在福建省内工作和生活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声誉,身体健康且能担负实质性撰写工作。

7.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,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为一人,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;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;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。

8.在研的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,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。

三、评审立项与资助额度

1.采取公开征集、专家评审、择优资助的办法确定资助项目。

2.经批准立项的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,发省社科规划项目《立项通知书》,纳入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。《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书》为省社科联与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的项目资助合同。

3.获准立项的项目每项资助6万元。项目经费直接拨付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。

四、出版与结项要求

1.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、后出版。项目负责人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将最终成果(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)提交至省社科联学会部,学会部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审读

2.项目最终成果由省社科联推荐的出版机构出版,图书开本统一为700mm*1000mm 1/16开本,封面设计、内文排版与往期出版资助项目读物一致。书稿在出版社审校后,清样(含封面)报送省社科联审核通过后方可付印。其他具体出版事宜由项目负责人与推荐出版社洽谈。

3.项目最终成果公开出版后,报送省社科联学会部800册,同时按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要求办理结项,免于鉴定,发《结项证书》。

4.项目结项时间为2023年6月1日前。如不能如期完成,项目作终止或撤项处理,资助经费按省社科规划项目经费管理的要求执行。

五、其它事项

1.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(以下简称:系统,网址:/index.html)将于2022年3月15日9:00开放, 申请人可登陆系统, 实名注册申请,提交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后,即可再登录系统,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,并从系统上自行下载《申请书》和《论证活页》,及时填写、上传,上传后需点击提交按钮请申请人于2022年4月4日前提交申请进行审核。逾期不再受理申报

2.申报截止时间:2022年4月4日。逾期不予受理。请申请人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材料报至社科处:《申请书》(一式2份)《论证活页》(一式2份)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。

3.校社科处联系人:孙老师,0591-22865051

  院科研办联系人:巫老师,0592-3753773

附件: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

院科研办

2022年1月14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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