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院《关于公开推荐院长助理人选的通知》(学院第10次党委会)等精神,现将学院党委研究拟任命何俊同志为院长助理职务予以任职前公示。公示时间从2018年10月30日起算,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。在此期间,欢迎广大群众以来电、来信、来访的形式向院纪检、院党办反映情况,发表看法和意见。
公示对象:
何俊,男,1980年07月出生,安徽安庆人,中共党员,博士研究生学历,博士学位,副教授,现任数字媒体艺术系主任。
公示电话:0592-3753785(院党办)
0592-3753779(院纪检)
关于党委
2018年10月30日